在伦敦人来人往的街头或灯光昏暗的小巷,你常会看到这样一些人:他们藏在破旧的毯子或棉被之下,默默打量着过往的人群,不哀求,也不低头,唯有放在前方的帽子,透露出了他们“讨钱”的行当。稍微敬业一点的,则会有气无力地向路人伸出一只手,稍微强化一下“乞讨”的效果。
相比于我曾在国内见过的乞丐,英国乞丐的这些乞讨术显得笨拙而缺乏想象力,透露着未被逼到墙角的漫不经心,和未遭遇过残酷竞争的悠哉悠哉。偶尔也有几个稍微动了动脑筋,会在一个简陋的牌子上写了“我想要一杯啤酒”或“我想要吃顿饱饭”之类的理由。同事们在为本期专题进行采访的过程中,听到的言说更为无厘头:一位乞丐说之所以在街上乞讨,是因为“被女朋友赶出来了”,另一位则说:“给点儿钱吧,明天是我25岁生日。”
与中国乞丐那些 “救父救母救小娃、天灾人祸命最苦”的悲惨剧情比起来,英国乞丐所讲述的故事琐碎得一地鸡毛,苍白得一塌糊涂。他们的“悲惨世界”,像极了我们的 “四世同堂”,而现场的视觉冲击力更不可同日而语,他们的衣服有Burberry和Hugo Boss的(不知真假),围巾是DAKS的,鞋子是Columbia的,香烟是Marlboro的,就连看不出牌子的棉被也是厚鸭绒的。大多数时候,这些乞丐肢体健全、脸色红润,虽然窘迫,但并不卑微。血肉模糊的展示极少出现,哭天抢地的表达也闻所未闻。这些“中产阶级”般的英国乞丐如果到帝都如此乞讨,饿死街头八成是唯一的结局,而且饿死之前九成还会被中国丐帮打劫到底裤不剩。
在中国,我见过那些少了一只眼、缺了一条胳膊或被打断了腿的孩子,他们拖着伤残的身体当街乞讨,血肉模糊,触目惊心。尽管他们动作娴熟,说辞动人,但麻木的表情与空洞的眼神,依然透露出不可言说的疼痛、无奈与恐惧。而更可怕的是,在不远处的某个角落,或许正有一双严厉而冷酷的眼监视着这一切。后面还可能有一面邪恶的网,兜着深不见底的真相,制造密不透风的黑金。你会感到这一切的发生有备而来,像舞台上一出出排练已久的表演,在比戏剧世界还要复杂的街头,我们已经分不出谁是乞丐,谁是演员,谁是骗子,谁是真正的可怜人。
在英国的情况则有所不同,一位同事在街头遇到了一个乞丐,给了他一镑钱,他心不在焉地接过去,并未表示感激。聊开后,他谈起身世,说大学读的是绘画,因为一时糊涂偷了东西而被捕入狱,出狱后便找不到工作,银子花光了所以流落街头。但他坚称并不需要人们“可怜”,自己总有一天会找到工作,所以“你爱给不给,我只是坐在这儿……”
而我在南伦敦Camberwell区则见过一个更无“职业操守”的女乞丐。她伸手向迎面走来的两位英国青年要钱。这两位大概见她是个年轻女子,便想调笑一把,故意一扬手,将一把1、2便士的硬币撒了一地,接着哈哈大笑。那年轻女子默默拾起几枚硬币,向两位青年身上狠狠扔回去,愤然转身离开,不肯接受这带侮辱性的施舍。当时当地,竟有点儿孟子所说的“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的意味。但细想之下,这骨气与自尊显然也需要底气与基础,当一个人真的被逼到了无路可走的绝境,还谈得上什么“不屑”?
我们在英国街头发现,来自东欧、俄罗斯的乞丐显得有组织有纪律,而英国本土的乞丐则各自为阵。在英国的乞丐江湖上,有着一套不成文的规矩,也有着与执法人员“斗智斗勇”的准则,乞丐们心照不宣、默默遵守。
另一位女同事为了本期专题,扮作了伦敦街头的乞丐。刚开始,她被旁边的乞丐提醒:“走开!!”在英国的乞丐中,原来也存在着“抢地盘”这回事。但好在只是言语警告,并没有野蛮的争斗。同事于是换了个地方,这一次遇到的乞丐颇为友好,见她是“新手上路”,便好心传授“乞讨秘笈”:“不要在前面放什么杯子或者盒子,因为警察来了你说不清楚,最好用手,用帽子也行。”执法人员一般很少干涉或抓捕流浪汉,只有在公共场所乞讨的人才可能会被干预或赶走,至于“被城管抓了关狗笼”这样的事儿,那是不可能发生的,你要是真被警察这么虐待了,恭喜你,政府赔你的钱可能这辈子也花不完了。
我们还在采访调查中发现,尽管有一些乞丐有着自己的无可奈何,但也有一些乞丐纯粹属于“不作不成活”的二五零。某乞丐告诉我们的记者:“我之前有一个工作,干干没意思,就不做了,不如现在的生活轻松自在。”这个理由令人哭笑不得,他竟是职业选择!看来越是福利健全、国泰民安的社会,越容易催生这种 “懒汉”。
英国街头乞讨者的大量出现,除了千差万别的个人原因,也有制度与社会原因。我们也在本期的专题中对英国的有关制度、法律及政策进行了研究调查。
英国在2002年就已颁布了《无家可归者法》。根据这个法规,“预防无家可归”是每个地方政府的法律义务,但“缓解无家可归”却并非义务,全凭各地方政府的自觉与良心。这意味着每个地方政府都在竭力避免本地居民中出现新的无家可归者,而对于那些已经无家可归的人,或者从其他地区或国家迁徙而来的流浪汉,他们并没有义务去解决。
英国历史上对待乞丐和流浪汉的刑罚曾经极为严酷,但到英国1824年出台《流浪法》时,乞讨虽仍被视为违法,但乞讨者并不会因此被判入狱。在现实的操作层面,除了存在严重犯罪、胁迫、欺诈或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的情况,警察与执法人员大多也对乞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至于前文所提到的乞丐们与执法人员斗智斗勇的“秘笈”,它之所以有效,并非因为其多么高明,而是由于乞讨者与执法者彼此都心知肚明,给对方留了些面子与余地,所以才有了当下的乞丐江湖。所有这些精彩内容,都将在我们本期的“英国丐帮”专题中逐一呈现。
(文/薛章 摄影/许英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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