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剑桥大学的圣约翰学院称,金钱处罚对于那些富有的违纪学生已经起不到惩戒作用,因此学院选择让他们参加社区劳动作为处罚措施。社区劳动项目包括清洁厕所和疏通沟渠。学院认为这样的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校规的学生来说是合情合理的。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坚持决定让那些违纪学生参加体力劳动作为惩戒。该学院的学生表示这样的惩戒措施相比其他学院和英国其他学校那样处以罚金的方式更加公平合理。圣约翰学院的发言人称:“学院的该项政策没有首先考虑到收取罚金,这是因为罚金的惩戒效果因人而异,或许只能够对那些缺钱的学生产生应有的效力。” 据了解,剑桥大学的其他学院从2011年10月到现在已经收取了总额为38209镑的罚金,而罚款的名目也十分广泛,有从缺席辅导课程到“噪音侵扰”等等。 收取罚金是英国学校处置违纪学生的普遍做法。比如利兹大学的学生会因为在学生礼堂中乱丢垃圾而面临100镑的罚金。还有根据基尔大学的规定,学生如果在室内抽烟或者进行无理取闹的投诉,就将面临125镑至500镑不等的罚金。 虽然没有全国性的统计来说明每学校收取了学生多少数额的罚金,但有资料表明大学图书馆从2004到2005学年开始至今已经收取了学生大约5千万镑的超期借书罚金。刚在今年夏天从剑桥大学毕业的杰米·斯特恩维纳(Jamie Stern-Weiner)是被图书馆罚款的“常客”。他承认有时对于学生的惩戒是必要的。他说:“图书馆需要回收图书以供其他学生借阅。同时,借到书的学生需要一些还书的‘动力’,这是就需要有罚金的压力。当然,我不喜欢被罚钱的感觉,但我同样讨厌在学校图书馆千找万找也找不到自己想要的书的感觉。” 但是英国全国学生联合会(NUS)的副主席皮特·默瑟(Pete Mercer)警告称,学校只有在对学生进行充分警告无效后才能进行实质性的处罚。他说:“教育机构平白无故的收取了学生那么多的罚金,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他们可能把学生都当做提款机了。我希望学校在收取罚金时考虑一下那些家境贫寒的学生。”与此同时,他进一步表示:“这些罚金既然是取自学生,也应当用于学生。或许可以用收取的罚金来帮助那些贫困学生和建设图书馆资源。”剑桥大学的学生会主席罗莎琳·欧德(Rosalyn Old)认为社区劳动作为一种惩戒措施也应该建立在合情合理的基础上。她说:“我们希望这种惩戒措施的实行并不是取决于学生的经济状况,而是大学生作为成年人应当承担起应负的责任。同时,学校对于受到惩戒参加社区劳动的学生也应该表现出应有的尊重。”
(综合编译 朱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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