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美国纽约联邦地区法院勒令一些生产维生素C的中国企业缴纳1亿6230万美元的罚金,判决认定这些公司有操纵价格的行为。
此前,一些美国公司指控这些中国生产商串谋抬高产品价格,违反了美国的反垄断法。
鉴于中国生产的维生素C占全球总量的80%左右,本案可谓至关重要。维生素C是食品、软饮料、动物饲料乃至化妆品等众多产品的重要成分。
该陪审团达成一致,并投票认定四家中国公司造成了5400万美元的损害。根据美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本案法官判处这些公司缴纳三倍于损害金额的赔偿金。
另两家涉案中国公司同意支付约3200万美元达成和解。其中一家公司在开庭前不久与原告达成和解,另一家则是在庭审过程中达成和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