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修改国籍法
2012-02-13 00:00:00 1780 0 据法国欧洲时报网报道,对国籍法的修改奥地利社会民主党与奥地利人民党在重要环节上意见达成一致。新草案缩短了对申请者在奥地利定居年份的要求-由此前的10年门槛降低到6年。除定居年份外,当局对移民的财产情况以及德语水平都作出不同要求。对此奥地利《新闻报》、《信使报》等多家报纸对新草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报道指出,新草案规定,在奥地利定居6年以上并没有领过失业救济金及低保的移民中,具备以下两种条件之一便可申请奥地利国籍:一、具备较高级别德语水平(B2级);二、德语仅达到中级水平者,但积极对社会做贡献,拥有3年以上的公益事业从业证明(如:火警、志愿护士、红十字会工作者等)。
除此以外,草案对申请人的经济情况还有一定的要求,申请者需出示连续3年每月不低于1000欧元的家庭日常生活开支证明。申请者均需通过入籍考试,同时,考试内容也将进行修改,减少涉及历史知识的题目。 此外,目前实施执行的国籍法仅给予母亲系奥地利籍的私生子国籍,而新草案规定,父亲为奥地利籍的私生子也可获得奥国籍,但需做DNA证明父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