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杰一家属于典型的
“人户分离”:本人与妻子的户籍分别落在福建省和江苏省,儿子乐乐随父落户福建,一家人在北京生活。2009年以来,福建、北京、江苏等省市的人口和计生部门分别依据本地区的规定,一直未受理阿杰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权利请求。 在经历了诸多波折后,阿杰即将拿到断断续续办了4年多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他现在的心愿是希望所有的流动人口婚姻的当事人,都不要再因为婚姻“跨省”而多地奔波。部分计生政策并非全国统一 毕业于北京大学、现供职于北京一家企业的阿杰,在去年年底发给记者的邮件中,列出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规;甚至,他还在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官方网站上收集公众留言及官方答复,以佐证各地关于办理独生子女证规定存在互相打架的情形。 阿杰说,他查阅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该法第23条明确规定:“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该法第27条直接指出,“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事实上,中国的部分计生政策并不是全国统一的,政策的具体制定和执行大多以地方为主导。”人口问题学者、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院长彭希哲教授表示,一些省份对生育政策的执行力度不一样,所以,各省对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家庭补助等规定也不尽相同。 但在阿杰看来,人们在意的并不是钱,“说实话,每个月十几元钱的独生子女费,压根儿不多。主要是以后孩子入学时可能会用到这个证件。” 谁办证谁出钱,地方政府严格控制 阿杰遭遇办证难的经历可能并非个案。记者近日查阅了全国29个省(区、市)关于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规定,发现办理地点存在13种版本,包括:女方常住地、孩子户籍地、生育管理所在地、夫妻居住地、女方户籍地、所在工作单位等等。 上海市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周海旺说,按照过去的传统,孩子要跟母亲落户,所以不存在政策打架的问题。但近年来,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孩子的户籍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这无意间为流动人员办理独生子女证难的问题埋下伏笔。 “由于各地政策不一样、不统一,容易造成打架扯皮现象。”周海旺说。 福建省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张小舟说,目前国家没有书面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独生子女证的办理地点,由各省(区、市)自行制定奖励政策,至于怎么奖励,规定得较笼统。“制定政策时,各省之间缺乏沟通,这就存在冲突的可能。” 缺乏沟通的背后,不同省份、各种效力层级的立法先后出台。这些可能存在不一致规定的立法,让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流动人员面临巨大障碍。 在一些省级人口计生部门人士看来,跨省办证另一个难点是对流动人口的核查。“其实,办证就像与人交往。熟悉的会很信任,不熟悉的就要经过多方考察。”一位工作人员打了个比方,如果当事人离开户籍地未出具流动人口证明,到外地也没与计生部门联系,办独生子女证就较麻烦,“因为肯定要先核查你的生育情况,要多久不好说。” 这些规定与顾虑,无疑为流动人员享受独生子女父母这一合法权益带来了“合法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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