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采取“最高标准”续建核电站
2012-10-26 00:00:00 1030 0 中国国务院通过10年核电规划,称将按照最高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只在”沿海地区少数兴建。 中国国务院是在总理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中,讨论通过《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再次讨论并通过《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 官员们在会上指出,自从日本福岛核电站危机之后,中国在兴建核电机组方面,对待核电安全和发展是“十分严肃”的。 会议上决定“稳步有序”地恢复兴建核电站,但是在“十二五”期间,只会在沿海安排少数“经过充分认证的核电项目厂址”,不安排在内陆兴建核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