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部出新规 换发枫叶卡须附两年税单
2012-07-13 00:00:00 946 0 据加拿大《世界日报》报道,加拿大移民部最近修改规定,要求换发枫叶卡者须检附最近五年中任何两年的税单,作为居住证明。但不少申请成为“非税务居民”(non resident for tax purposes)并与具公民资格配偶在海外同住的永久居民,因未报税,担心换发枫叶卡时遭退件。移民部回复询问时表示,应提出书面解释,仍会受理。 加拿大移民部4月30日起将俗称枫叶卡的永久居民卡(PR Card)改为邮寄送达,申请人无需亲自到移民部办公室领取,对申请换发者是一大福音。但6月起移民部修订枫叶卡换发规定,要求申请人缴交税单作为居住证明。根据移民部最新公布的申请说明,换发枫叶卡须检附的文件复印件包括:一、旧卡;二、护照或旅行证件;三、两种身份证明文件,如移民纸、驾照、学生证等;四、其它居住证明文件,包括所有护照内页复印件、最近五年税务局(Canada Revenue Agency)核定的任何两年个人所得税单(Income Tax assessments)。 移民部在网站上特别强调,文件不齐者将被退件。对多数申请人而言,只要过去五年确实在境内居留超过二年,要备妥这些文件的问题不大;但已成为“非税务居民”的申请人因无需在加拿大报税,自然无法取得税务局开具的税单,担心遭到退件。 根据规定,永久居民须在五年内于境内住满二年才能继续换发枫叶卡,但若是具有公民身分的配偶陪同在海外居住,则不受此限。因此有许多“航天员”家庭,配偶取得身份后即返回原居地,与仍持枫叶卡的另一半共同居住,确保其移民身份不致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