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启动城镇居民社保试点
2011-06-03 00:00:00 1057 0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会议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按照规定,年满16周岁、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养老金。 已年满60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