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部3月22日公布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中新增加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规定。卫生部监督局环境卫生处处长谢杨说,中国是《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国。这次修订实施细则,表明了卫生部积极履约控烟的决心。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修订后的细则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不过,该细则并未涉及未执行禁烟规定的公共场所将受到何种处罚。据了解,《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
其中,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里对公共场所的定义为宾馆、饭馆、旅店等七大类28项,但未明确包含“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