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试点个人境外直接投资
2011-01-14 00:00:00 1418 0 据路透社报道,浙江省外管局官员表示,将在多个区域试点拓宽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温州市获准成为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首个试点城市。预示着中国的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根据温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日前下发《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投资人可以使用自有外汇资金、人民币购汇以及经市外汇局核准的其他外汇资产等进行境外直接投资。 该试点方案规定,投资者需要是18周岁以上,拥有温州户籍并取得因私护照者。投资方式限定为通过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温州出台的办法称,试点期间,投资者单项境外投资额不超过等值300万美元;多个投资者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投资总额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年度总额不超过2亿美元。 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中国“十二五”期间的重要工作之一。中国央行行长周小川近日表示,下一阶段,要在有效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的前提下,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