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爹娘”的形象,自古以来经历过无数的转变,但其中有几大经典类型,我们却依然能在当今的中国家长身上找到影子与共通点。
类型一:望子成龙型
代表人物:孟母
年代:战国时期
特点:望子成龙,不惜折腾。
代表事件:
孟母就是大名鼎鼎的孟子(即孟轲)的母亲,为了儿子健康成长,她三次搬家,史称“孟母三迁”。
事情是这样的,父亲死了之后,孟子最初和母亲一起居住在墓地旁边的房舍中,他小时候比较淘气,每天在墓地里的空地上,学着筑土坟玩,孟母看见了,认为这样下去不利于孩子成长,于是决定搬家,这是第一迁;后来他们搬到了热闹的集市旁边,结果孟子又开始学着买卖人整天吆喝,孟母一看这也不行啊,于是再次搬家,这是第二迁;最后,孟母把家迁到了学校的旁边,孟子从此开始模仿学校里老师和学生的样子,变得好学而懂礼,这下孟母才终于放心了。
看到“孟母三迁”的故事,我们大概明白了为啥好学校旁边的学区房对中国父母来说是如此重要了。为了孩子能在好的环境中接受教育和成长,中国父母从孟母那个时候开始就已经开始使劲儿折腾。
孟母还有一个例子是“断机教子”,从中可见中国父母望子成龙之心实在是千古未变 。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孟子上学之后,进步很大,他开始有点儿自我满足了。有一天他回家告诉母亲说自己准备停止学习。当时孟母正在织布,听到儿子说不学了,内心焦急,却装作很淡定地样子问儿子:“你觉得学到什么程度算是到顶了呢?”孟子没明白母亲这是为后面的举动做铺垫,就回答说:“自己以为行了就行。”孟母一听,抽刀就把正在织布用的纺线砍断了,说:“你现在废止学业,就像我砍断这纺线一样。有志之士求学问是为了建立功名,干大事……今天你废止学业,不求进步,这种做法必然让你以后只能当一般的庶民,以后只能下苦力,或者当兵,就和我现在织布谋生没什么区别了。”
孟子听了这话,压力倍儿大,好在他心理素质还算不错,从此化压力为动力,加倍用功学习,总算混出了名堂。
“孟母三迁”和 “断机教子”,原文详见西汉·刘向《列女传》。
类型二:溺爱招祸型
代表人物:武姜
年代:春秋时期
特点:就该怪你犯了错,是我给你宠爱过了火。
代表事件:
春秋时期,郑国的郑武公娶了申国国君的女儿武姜为妻。武姜先后生了两个儿子,由于第一个儿子出生时,脚先出来,让武姜难产了,所以武姜对长子非常厌恶,将其取名为寤生。两年后,次子共叔段出生,武姜非常疼爱这个小儿子,并多次在郑武公面前要求立次子为太子。但由于当时的传统是立长不立幼,武公最终还是立了大儿子为太子。在武公去世后,太子寤生登基,成为了郑庄公。
武姜一看自己想让小儿子共叔段登基的愿望没有实现,于是又向大儿子郑庄公提出给小儿子封邑。这个小儿子因为母亲的溺爱和支持,行事极为嚣张,有了封邑后,大力扩充军队、拓展地盘,并兼并了西北的两个边邑,对当地官员发号施令不说,还强行征收当地的税赋、强征当地人当兵,被人们成为“京城太叔”。
因为有母亲给弟弟撑腰,郑庄公刚开始只是不断忍让。而共叔段也因此得意忘形,慢慢觉得自己可以取代庄公。他还和母亲密谋,打算偷袭国都。庄公知道二人的阴谋后,故意卖了一个破绽,引诱弟弟段上钩。最后,段事败自杀。
武姜知道自己心爱的二儿子自杀的事后,与庄公大吵大闹,庄公一气之下把母亲放逐到一个叫做城颖的小地方,并发誓说:“不到黄泉,不再和你相见。”幸好后来颖考叔从中调解,给庄公出了一个主意,让他挖地道,出水了就可当作是“黄泉”。庄公照办,然后把母亲接到地道中相见,虽然这成就了一段“掘地见母”的佳话,但武姜溺爱二儿子共叔段并导致其毁灭的悲剧,业已铸成,并不能因这段佳话而更改。
原文出处:
《左传·郑伯克段于鄢》:“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他邑唯命。’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夫人将启之。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书曰:‘郑伯克段于鄢。’”
类型三:父梦子圆型
代表人物:司马谈
年代:汉代
特点:孩子,为我而活。
代表事件:
司马谈是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迁是何许人也,这当然已毋庸赘言,其所著的《史记》家喻户晓。司马家是世代史官之家,司马谈本人在汉武帝时,官居太史令之职,也是一位富有独立见解的史学家。
司马谈在司马迁小时候就告诉他:“你的人生就是要继承父业哟!”
司马谈自己有一个梦想,就是要编著一部巨史,对先周以来的古籍进行整理,对历史进行总结,以供后世借鉴。公元前110年,司马谈因不得汉武帝看重,郁郁而卒。他死前,拉着司马迁的手说:“儿啊,我家先祖为周室的太史官。自从上世曾现功名于虞夏,典天官事。后世中衰,难道在我这里衰绝了吗?不!你将复为太史,承继我祖上事业。”
司马迁听了老爹的话,痛哭流涕,后来他的一生果然朝着其父所期望的方向努力,虽然饱受折磨,仍然坚持写成了《史记》,完成了父亲的遗愿。
原文出处:
《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记载:“司马氏世典周史。惠襄之间,司马氏去周适晋。晋中军随会奔秦,而司马氏入少梁。自司马氏去周适晋……喜生谈,谈为太史公……
是岁天子始建汉家之封,而太史公留滞周南,不得与从事,故发愤且卒。而子迁适使反,见父于河洛之间。
太史公执迁手而泣曰:‘余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尝显功名于虞夏,典天官事。后世中衰,绝于予乎?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今天子接千岁之统,封泰山,而余不得从行,是命也夫,命也夫!余死,汝必为太史;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着矣。且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者。夫天下称诵周公,言其能论歌文武之德,宣周邵之风,达太王王季之思虑,爰及公刘,以尊后稷也。幽厉之后,王道缺,礼乐衰,孔子脩旧起废,论诗书,作春秋,则学者至今则之。自获麟以来四百有馀岁,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迁俯首流涕曰:‘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弗敢阙。’”
类型四:横加干涉型
代表人物:焦仲卿之母
年代:东汉
特点:顺我者昌,逆我者非死即伤。
代表事件:
东汉乐府诗《孔雀东南飞》中记述,东汉末建安年间,刘兰芝嫁给庐江太守衙门里的小官吏焦仲卿为妻,小两口感情很好。
这个刘兰芝很贤惠能干,三天就能织出五匹布。但焦仲卿的母亲还是看不惯儿媳妇,嫌她织得太慢。刘兰芝不堪忍受,便对丈夫焦仲卿提起了此事。焦仲卿听了这番诉说,就到堂上去找母亲说:“我也没有当高官、享厚禄的命,幸好还娶了这么一个(贤惠能干)的妻子,婚后小日子过得也美滋滋的……这个女子行为没什么不妥当,为什么还是会招致母亲的不满呢?”
焦母听了这番话更是生气,说早看不惯这个儿媳妇,自己已看中了邻居家的另一个女子,一定要让焦仲卿赶紧休掉刘兰芝,自己好去邻居家提亲。尽管焦仲卿恳求再三,焦母还是执意让他休掉了刘兰芝。刘兰芝被休回家后,其兄逼其改嫁,刘兰芝最后在新婚当天投水自杀,焦仲卿听说后,也在东南的树枝上上吊而亡。
原文出处:
《孔雀东南飞——为焦仲卿妻作》:
序曰: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投水而死。仲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
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疋,大人故嫌迟。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
府吏得闻之,堂上启阿母。儿已薄禄相,幸复得此妇。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共事二三年,始而未为久。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
阿母谓府吏,何乃太区区!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东家有贤女,自名秦罗敷。可怜体无比,阿母为汝求。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
府吏长跪告,伏惟启阿母。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娶。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吾已失恩意,会不相从许……”
类型五:炫耀图利型
代表人物:方仲永之父
年代:宋代
特点:过度消费孩子的童年。
代表事件:
王安石写过一篇《伤仲永》,从此“方仲永”就成为了“早慧”和“神童”的代表,但他后来的发展,也成为了一个反面教材。
方仲永是北宋时江西金溪人,他家世代耕田为生。他长到五岁的时候,就自己哭着要让人给他拿笔墨纸砚。仲永的父亲很惊异,就从邻居家借来给他,仲永小朋友马上就写出了四句诗,而且还题上了自己的名字。最神奇的是,这首诗还和当时的主旋律非常契合,大概的意思就是要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这首诗引起了轰动。此后,只要有人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立即就能写好,而且其诗作的文采和传达的道理都可圈可点。
同县的人对此都很惊奇,他爹也成了当地的名人。很多人都把他爹当成了贵宾款待,甚至还有人花钱来求仲永题诗。仲永的父亲一看这种局面,感觉有利可图,就当起了仲永的经纪人,每天拉着仲永四处“走穴”,到处去拜访同县的人,作为 “神童”的爹,他一方面感觉很有面子,另一方面也的确能够从中赚得一些经济实利。
但仲永由于忙着跟着老爹四处表演,行程太满,完全没有时间学习充电、自我提升,他那点儿天赋也就慢慢被磨灭了。
王安石先生有一次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了这位神童。这个时候仲永已经十二、三岁了,他此时所写的诗歌已经不怎么样了。等再过了七年后,王安石又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时,舅舅说,仲永已经“泯然众人矣”。只可惜王安石没有交代,曾作为“星爸”风光了一阵的仲永爹,当时作何感想。
原文出处:
北宋·王安石《伤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丐于邑人,不使学。
予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古籍记载的中式亲子关系
《说文解字》:
该书在解释“父”的字义时,说:“矩也,家长率教者,从又举杖。”“又”字的古义是手的象形字,这段话就是说:父,就是规矩,他右手举杖,遵奉法度,对子女实行教育。
《白虎通·三纲六纪》:
该书中说“父子者何谓也?父者,矩也,以法度教子也。”这种说法,表明了当时父亲在家中的地位和权威,这种地位和权威主要体现在其对子女进行教诫的权力与义务上。
《尚书·康诰》:
“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这段话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做儿子的不恭敬地遵循父亲的要求去做事,就会使得父亲大为伤心;这样,父亲也不会疼爱自己的儿子,反而只有讨厌他的心了。
《清稗类钞》:
“炳半聋,光绪间,官都察院笔帖式,有子年十五,昼夜课之读。尽《十三经》矣,更以《国语》、 《国策》、《史记》督责之,子不堪其苦,呕血死。妻痛子,亦殒。乃大悔,以所居在京师南城外龙树院之天倪阁,因绘《天倪阁图册》以悼亡。”
清朝光绪年间有个人叫做炳半聋,他日夜督促儿子读书。他儿子15岁时就已读完《十三经》,但炳半聋还是不满意,更督责其把《国语》、《国策》和《史记》等都读完,由于压力太大和过度劳累,孩子终于受不了了,年纪轻轻就吐血而亡。炳半聋的妻子因为悲痛,也死了,到这个时候炳半聋才追悔莫及。
《袁氏世范》:
“人之有子,多于婴孺之时爱忘其丑。恣其所求,恣其所为。无故叫号,不知禁止,而以罪保母。陵轹同辈,不知戒约,而以咎他人。或言其不然,则曰:‘小未可责。’日渐月渍,养成其恶,此父母曲爱之过也。及其年齿渐长,爱心渐疏,微有疵失,遂成憎怒,摭其小疵以为大恶。如遇亲故,装饰巧辞,历历陈数,断然以大不孝之名加之。而其子实无他罪,此父母妄憎之过也……子幼必待以严;子壮无薄其爱。”
这段话就是说中国的父母常犯一个毛病,就是妄加憎爱,在孩子幼小时,觉得其天真可爱,往往过于疼爱,只看见孩子的优点而不见其缺点,任其养成坏毛病,也不加以制止。等到孩子长大了,慢慢不那么讨人喜欢了,父母的爱心也逐渐变淡,只要孩子稍有小错,就发火恼怒,小题大做,加以责骂。中国父母的这种做法,实在难以教好孩子,也不是与孩子的正常相处之道。父母应该态度前后一致,在孩子小的时候该严的时候要严,等孩子长大了,对他的爱也不要减少。
《两般秋雨庵随笔》:
在该书卷五的《少年行》一诗中,描写了当时一个游手好闲的“官二代”的经历,以讽诫那些位高权重又溺爱子女的父母。
诗云:“少年不读书,父兄佩金印,子弟乘高车。少年不学稼,朝出乌衣巷,暮饮青楼下。岂知树上花,委地不如蓬与麻……尔父尔兄归黄土,尔今独自当门户。尔亦不辨亩东西,尔亦不能学商贾,时衰运去繁华歇,年年大水伤禾黍……卖田田不售,哭上城东坟。昔日少年今如此,地下贵人闻不闻?”
| 今日华闻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 ihuawen.com 2010-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