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英国Chanel 4引进了丹麦真人秀节目《Married at First Sight》,“Married at First Sight”中文翻译过来是“一见钟情”。节目组邀请了心理学教授、英国国教的神父、性心理治疗师、人类进化研究家、以及人类社会影像学家等一批专家,对15对单身男女进行严格测试,豪华的专家团立志用最科学的方法来为每个人配对,找到最合适的结婚对象。
当科学家完成科学配对后,就会安排两人见面。在哪里见面呢?——教堂。是的,他们见面5分钟后马上就宣誓成为夫妇,然后去蜜月度假。
结果呢?
15对夫妻中,只有一对在相处了5个月之后还处于婚姻状态。还有一个男生,在结婚一个月后,就光明正大地在社交网络上传了自己和另一个女人的亲吻照。
这个节目的本意是想探求究竟根据人的性格、长相、和DNA能不能完美配对,尽管这些新人们的匹配程度高达70%,结果却这样不尽如人意。
木心的一首诗叫做《从前慢》,里面写到: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从前的锁也好看
钥匙精美有样子
你锁了
人家就懂了
从前车马慢,一封情书也得等上好几天,一个人就够爱一辈子。而现在,虽然科技拉近了你我的距离,但建立一段毫不设防的亲密关系,似乎更难了。我们的选择范围从朋友,到朋友的朋友,到酒吧里认识的朋友,到BBS上的朋友,到国外的网友……世界有65亿人,A温柔体贴,B帅气多金,C金发碧眼好性感……考试做选择题也就4个答案,而人生那么长,我们面对无数选择,哪个才是最正确的?我们在这个花花世界挑花了眼:害怕settle down了以后,会错过更好的人。
感谢科学,现在我们有了《Married at First Sight》,把实实在在的人抽象为一堆数据,然后挑选出跟你数据最契合的那个。科学拍胸脯表示:“你再也不用担心自己挑错了。”但问题来了:科学配对出最适合你的那个,你不喜欢怎么办?
这个问题,中国古代早就有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就是古代版的《Married at First Sight》吗?父母阅人无数,经验丰富,也是根据自己的社会经验,给你挑选的最适合的那一半。但结果是什么?祝英台泣血,死后与梁山伯化蝶;朱丽叶和罗密欧双双自杀;林妹妹在贾宝玉的新婚之夜仙逝……
Chanel 4 的《Married at First Sight》告诉了我们这么一个道理:“在爱情面前,科学的影响微乎其微。”人的感性终究战胜了理性。
他们两人都深信
一种突然的激情使他们结合在一起。
这样的信念是美丽的,
但犹疑不定更为美丽。
——辛波斯卡
辛波斯卡的一本书《一见钟情》,被几米引用,放在了《向左走,向右走》的开头。如果用科学配对爱情不靠谱,一见钟情靠不靠谱?
我原以为“一见钟情”是不靠谱的,因为第一次见面,都不了解对方,怎么谈得上喜欢呢?后来跟参加《非诚勿扰》的女嘉宾聊天,她在台上牵手成功后,一直跟牵手对象走到了今天,大概2年多。
我问她:“在台上怎么看上那个人了?”她笑笑,不好意思地说:“因为他对未来的描述,很符合我的梦想。在那么一个刹那,我就动心了。”
牵手成功后,他们没有立即在一起。因为两人分处不同城市,所以只能短信往来。但她反而觉得这样比较好:“我们最初更像是笔友,有机会慢慢了解对方。”之后,两人相约一起旅行,去了很多地方。经过长时间的共同了解,两人终成眷侣。
我问她:“你相不相信‘一见钟情’?”
她很坚决地说:“相信。不能因为你没有‘一见钟情’的经历,就觉得别人也不会遇到;也不能因为你遇到了,就觉得所有人都会遇到。”
而她的想法是对的。一份科学研究说明,“一见钟情”比“日久生情”还要靠谱。根据美国研究人员的调查统计,美国的离婚率高达50%以上,但是,“一见钟情”的两个人结婚后,离婚率却只有20%。一生中只发生过一次“一见钟情”的人也很多,“一见钟情”是我们寻找最佳伴侣的一种特殊能力。
在你被一张新面孔吸引时,我们的内侧前额叶皮层(medial prefrontal cortex)马上活跃起来,开始分析对方是不是你的Mr. or Mrs. Right。它会迅速处理咨询:“他喜欢我吗?他会不会讨厌我啊?要不要跟他说话?万一他觉得我暗恋他怎么办?”
首先,看到与自己长相相似的异性,我们会很容易坠入爱河。从认知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当人发现别人的某个器官与自己的相似时,会对对方产生好感。其次,你的心里可能早就描绘了理想伴侣的长相和性格地图,看到某个符合条件的人,你会突然心扑通扑通跳,感觉你们似曾相识。其实你是“按图索骥”,按照心中“理想伴侣”地图寻找到了一个符合目标的异性。
中国古代历史上,就有不少描写“一见钟情”的诗句。例如楚国的《越人歌》,描写了一个渔夫,第一次看到王子时,心中充斥的爱慕之情: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山有木兮木有枝,
心悦君兮君不知。
“今天是什么日子啊,能够和王子同坐一艘船;我好喜欢你,你却不知道啊。”
《夜宴》里周迅演绎《越人歌》(点击下图观看视频)
还有喜欢驰聘沙场的辛弃疾,他曾率领50骑兵直驱山东,奔入5万人中,擒拿敌人首领。但在元宵节上看到一个自己喜欢的人,铁骨铮铮的山东大汉也是一肚子的柔情: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从此我开始孤单地思念。”
李清照在诗词里也描绘了女孩子的隐秘感情:
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
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
见有人来,袜刬金钗溜,和羞走。
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看到有生人来了,羞红了脸马上溜进房间。靠在门边偷看那少年,为了掩饰内心的激动和慌乱,就顺手拉过一枝青梅嗅着。”
这样子的例子还有很多,例如王实甫在《西厢记》里写到在普济寺张生看到崔莺莺时,大呼:“正撞着五百年前风流业冤。”张生后来感慨说:“此一时,彼一时,佳人才思,俺莺莺世间无二。”还有唐伯虎对秋香,西门庆对潘金莲,段誉对王语嫣……只因惊鸿一瞥,不知惹出了多少风流情债。谁说中国人不浪漫?《牡丹亭》“使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两个人在梦里都能一见钟情。
科学不能配对爱情,但科学能解释爱情发生时,我们大脑里迸射的火花。有时我们的感觉比理性分析还靠谱,大脑如此神秘,在电光火石的几秒内,它已经完成分析,告诉我们“勇敢去爱吧。”科学不能解释的事情太多了,特别是爱情。
最后送上一首拜伦《她走在美的光彩中》。
拜伦在舞会上偶遇身着黑色丧服的表妹,一见钟情后久久不能忘怀,于是写下这首诗:
She Walks in Beauty
She walks in beauty, like the night
Of cloudless climes and starry skies;
And all that’s best of dark and bright
Meet in her aspect and her eyes;
Thus mellowed to that tender light
Which heaven to gaudy day denies.
One shade more, one ray less,
Had half impaired the nameless grace
Which waves in every raven tress,
Or softly lightens o’er her face;
Where thoughts serenely sweet express
How pure, how dear their dwelling-place.
And on that cheek, and o’er that brow,
So soft, so calm, yet eloquent
The smiles that win, the tints that glow.
But tell of days in goodness spent,
A mind at peace with all below,
A heart whose love is innocent!
她在美中徜徉
(吕志鲁译)
她在美中徜徉,
她在美中穿行;
象深邃的苍穹缀满繁星,
象皎洁的夜空万里无云。
明和暗多么协调,
深与浅恰如其分;
白昼的光线过于炫耀,
柔和的夜色最为温馨。
美汇入她的举止,
美溶进她的眼神;
美在乌黑的发际游弋,
美在灿烂的脸上逡巡。
不多一丝辉光,
不少半点柔阴;
包容的思绪弥足珍贵,
潜藏的心灵更加香醇;
在面颊,在眉宇,
无言胜似有声;
那里可以体察心绪的平静,
那里可以领会情感的温存。
那折服人心的微笑,
那淡淡泛起的红晕,
诉说着度过的优雅时光,
透露出沉积的善良品性。
人间万事平心以待,
恰似美的天神;
一颗心装着至爱,
一颗心永远真纯。
原创,未经《华闻周刊》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