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路透中文网刊登了《焦点:中国追捕外逃贪官面临挑战》一文。
该文称,据中国官方媒体报导,中国已与38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但荷兰不在其中,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也不在其中,而美加澳是最受经济犯罪嫌疑人青睐的目的地。中国法律专家指出,这三个国家受中国出逃贪腐官员青睐的原因还在于:当地对中国执法持怀疑态度、生活质量高,并且有一流的教育设施和大型华人社区。专家称,西方国家向来不愿向中国移交嫌犯,因担心中国司法受执政党共产党控制,且可能刑讯逼供。在中国有不少判处死刑的情况,包括腐败案中。
据该文报道,中国社科院国际法专家林欣表示:“在政治制度存在差异,在认识形态上也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会影响引渡。”本月早些时候中国官员称,目前有超过150名中国经济逃犯在美国。中国政府未提供最新的、全球范围内在逃中国嫌犯的数量。
据路透对国际刑警组织公共数据库的分析,国际刑警组织已向69名涉嫌腐败、贪污、诈骗等行为的中国人发出通缉令。
该文称,中国政府还在设法处理“裸官”问题,以及官员利用海外关系网非法将资产转移出境的问题。据信出逃的不法所得数额惊人。总部位于华盛顿的非营利组织“全球金融诚信”(Global Financial Integrity)估计,2005-2011年间,共有约2.83万亿美元的资金非法流出中国。该组织主要分析非法资金流动。新华社7月报导称,2008年以来,中国已先后从54个国家和地区成功将730余名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而“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20天左右,就已将18名重大经济犯罪境外逃犯成功缉捕回国。但民间反贪组织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亚太高级项目协调官员廖然(音,Liao Ran)称,很少有嫌犯从西方国家被遣回中国。
其中最有名的例子是厦门远华创始人赖昌星。赖昌星1999年携家人逃往加拿大并申请避难。赖昌星是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的主角。2011年,加拿大一法庭驳回赖昌星的避难申请后,赖昌星被遣返回国,但并非引渡。次年,赖昌星被判无期徒刑。代表赖昌星申请避难的律师David Matas称,此案耗时长久,因为加拿大法庭希望能确信中国不会对赖昌星判处死刑或刑讯逼供。
当时中方作出了有关承诺,但赖昌星则表示怀疑,称他的哥哥和会计均死于狱中,且关于他们的死亡情况从未得到充分解释。Matas电话中说:“他(赖昌星)担心这种事情可能也会发生在他身上。”
该文指,法律专家称,对中国而言,可能追回出逃资产比较容易些,因为多数国家都想遏制赃款跨境,不过目前为止中国追回的赃款金额微不足道。
澳大利亚司法部称,2002年以来,澳大利亚已向中国返还750万澳元涉嫌贪污、欺诈和洗钱的款项。
资深引渡律师麦克纳布(Douglas McNabb)说:“我认为,任何国家如果想要追回政客以不正当手段得来的资产,美国会非常认真地追踪和查明这些资产的下落。”
法律专家表示,中国要追回非法出逃的资产,最好的办法是借助《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该公约缔约国有合作义务。
该文称,但这个过程可能耗时长久。譬如薄熙来案关键证据之一,位于法国里维埃拉价值300万美元的一栋别墅。检方称,这栋别墅是用商人徐明提供的资金购买的,薄熙来的妻子是别墅实际持有者和所有权人。中国法院称对这栋别墅将继续追缴、予以没收。但时隔一年,还不清楚相关磋商是否有了进展、或者是否曾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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