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英国威尔士政府公布了一项法案:家长对孩子任何形式的体罚都属于违法行为。换句话说,家长打孩子在法律层面上,等同于一个成年人打了另一个成年人,法院不会因为家长体罚孩子是出于“监护”和“家庭教育”的考量,就减轻对家长的处罚。
这一法案的颠覆性意义,还要从维多利亚时代说起。
1860年,一个名叫托马斯·霍普利(Thomas Hopley)的老师将一名学生殴打致死。他被判过失杀人罪,但法官在判决书中却说成年人“温和地”体罚可以被允许用来纠正“孩子的罪恶”。
因为英国的法律判决往往反复参考判决先例,所以,虽然判决书严格禁止父母对孩子造成实际的身体伤害甚至是虐待,但承认“温和的体罚”是“正当惩罚”(Reasonable Punishment),且被英格兰和威尔士沿袭至今。
▲2004年儿童法案第58条:“温和的体罚”具有合法性
而此次威尔士“体罚禁令”的出台,意味着无论家长对孩子的体罚是残暴还是温和,都将被定义为“违法行为”。
那么,体罚孩子的边界到底在哪里?体罚对孩子和亲子关系的影响有哪些?威尔士这条体罚禁令对中国又有怎样的借鉴意义?
华闻君采访了两位留学生父母,让他们谈谈自己对“体罚”的看法。
“相比改错,体罚更关乎孩子的诚信和尊严”
阿于去年从英国杜伦大学毕业,她的妈妈是中国一所中学的教师。于妈妈曾与许多学生的父母有过交流,所以她对“体罚”这一话题有诸多体会。
▲在杜伦大学读硕士时的阿于
通过观察于妈妈发现,班上经常遭受家长体罚的孩子会习惯性说谎。本应是童言无忌的年龄,这些孩子却过早地学会了隐藏事实真相,并在反复揣度大人的心意后,给出一个可以自保的答案。
于妈妈认为,家长的体罚很可能会让孩子失去对错误严重性的判断,进而导致两种后果:要么,孩子总觉得自己犯了大错,在之后的待人接物中过于卑怯,为取悦他人而失去自我;要么,孩子会对“体罚”这种教育方式彻底免疫,对自己再大的错误都不以为意。而这两种后果,无疑都偏离了家长体罚孩子的初衷。
而于妈妈自己在育儿过程中,极少越过“体罚孩子”的红线。据她回忆,自己对孩子最接近体罚的一次发生在孩子读初中时。当晚,阿于在补课结束后迟迟没有回家,也没有和家人报备,着急的于妈妈在街上找到正在和朋友聊天的阿于后,先把她带回了家,在了解完整件事的缘由后,于妈妈又生气又着急,就当面摔了孩子的手机。
但是,于妈妈之所以没有在大街上立刻体罚孩子,是因为她认为: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让孩子失去尊严。对于心思较重的孩子来讲,他们失去尊严时所遭受的沮丧失落、自我怀疑和沉重的羞耻感,很难在较短时间内平复,而这些弊端远远大于体罚带来的矫正效果。
虽然体罚对孩子的诚信和尊严会产生负面影响,但于妈妈认为威尔士颁布的“体罚禁令”可能僭越了公民对自己亲子关系自由处置的权利。
绝不能对孩子的身体产生实际伤害甚至是虐童的体罚行为,这一共识已经写入了维多利亚时代的儿童法案。但是教育界流行一句名言:“没有惩罚的教育不是真正的教育。”
所以首先,温和的体罚,例如拍拍孩子,或者戳孩子一指头等既有警示作用又不至于伤害孩子的行为,其合理性真的需要新法专门赋予吗?
其次,于妈妈综合自己的育儿和教学经验,发现“体罚禁令”在具体操作层面可能会面临诸多难题。有的孩子心事较重,自尊感特别强,即使犯错也不必动用体罚;有的孩子心大,打得轻就忘得快;还有的孩子会“越打越亲”,认为自己被罚是被家长在意并赋予了很高期待。不同孩子需因材施教,对体罚一刀切式禁止是否会把教育问题简单化?
▲阿于在杜伦大学的图书馆读书
虽然有以上两点质疑,但于妈妈认为,威尔士的“体罚禁令”也在提醒英国和中国的家长重新反思该如何与孩子相处。她说,许多家长选择体罚孩子,往往是因为孩子没有达到自己的预期。但她建议家长不妨考虑孩子的能力、年龄和成长环境,避免对孩子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也不要把自己的理想强加给孩子。
于妈妈还补充道,有些家长自认为了解孩子,但这种傲慢往往在滋生对孩子的偏见,阻碍家长对孩子真正意义上的理解。在孩子小时候,家长或许是最了解孩子的人,但随着孩子人格的独立,ta会有自己的交际圈和“秘密”,家长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参与度会越来越低,观察孩子成长的视角也会越来越受限。孩子每天都在成长,只是家长对其感受并没有那么清晰真切,多些互相理解而非体罚,或许才是避免两代人割裂的方法。
“体罚是教育孩子和情绪自控的无能”
巩先生的女儿在日本早稻田大学留学已经一年半了。综合自己的教育经验,他认为父母体罚孩子,往往是因为他们陷入了两个层面的困境:(他们认为)其他教育方式对孩子无效,加上自我情绪控制的无能,不得已选择了“体罚孩子”这一下策。
巩爸爸相信,许多体罚孩子的父母应该对这两重困境体会深刻,也正是出于相似原因,巩爸爸自己在21年前对孩子进行了第一次体罚。当时孩子3岁,他因自己当天工作不顺,心情烦躁,又看到孩子拿手去抓饭,为“快速矫正”孩子吃饭的习惯,就用拳头打了孩子的后背。
▲巩爸爸与孩子多年前的合影
打完孩子后,巩爸爸曾反思过自己的行为:“动手肯定是不对的,但我没办法放下作为父亲的尊严,所以很难向孩子道歉,也没有去询问孩子的感受。”但在之后的二十多年中,他再也没对孩子动过手。
巩爸爸认为,没有完美的父母,教育孩子总难免出错。然而,“父母的尊严”在亲子关系中又难以放弃,所以许多父母在冲动体罚孩子之后,只能侥幸地寄希望于孩子还小,然而,是不是每个孩子都真的“记吃不记打”?孩子有没有一些刻骨铭心却没有宣之于口的心理创伤,巩先生并不确定。
巩爸爸提出了自己的疑惑:如果孩子没有忘记自己遭受的暴力,那这些经历又会如何影响孩子的人生?除非两代人放下尊严主动提起,否则体罚很可能会成为两代人的心结,对孩子的性格、待人处事的方式,以及亲子关系将产生难以控制的负面影响。
▲巩爸爸的女儿,在日本早稻田大学攻读硕士
巩爸爸对心理学涉猎颇多,他认为这些“负面影响”,远非肉眼可见的生理伤害。他见过许多父母会在体罚孩子时选择打孩子屁股,说“屁股上肉多,打不坏”。但打孩子屁股极有可能造成孩子性早熟,导致孩子在性成熟后只有打屁股才能性唤起;也可能让孩子成为热衷向他人施虐或热衷受虐的人,让孩子在人际交往中面临更多障碍。
让教育孩子的方式更加文明合理,是东西方在教育观上的共识。但至于威尔士的这条“体罚禁令”是否适合在中国推行,巩爸爸存疑。他认为,尽管中国已经出台了反家暴法,明确规定了父母殴打孩子是违法行为,但依旧无法彻底颠覆大多数人对于“家务事”半遮半掩的暧昧态度。
但是,巩爸爸也认为,无论是威尔士的“体罚禁令”还是中国的反家暴法,都是法律推动社会观念进步的有利契机。一方面,那些曾经遭受体罚的人深受其害,会遵循并珍惜可以维护自身权利的法律;另一方面,他相信一些思想更为开明、眼界更为开阔的年轻人,会为英国和中国陈旧的教育观念注入新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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