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最高法院已命令一男子向其母亲支付近100万美金(71万镑)费用,作为抚养他成人及为他提供牙科医生培训的费用。
罗女士表示,在与丈夫离婚后,她将两个儿子抚养成人。她已经花费几十万美金作为牙医培训资金给她的儿子们,但担心他们不愿意为她养老,因而于1997年与两个儿子签订了合同签订,合同上声明两个儿子一旦获得牙医资质,每月将支付其收入的60%给母亲。大儿子与母亲达成一致,小儿子则认为要求抚养上的经济回报是不对的,在小儿子拒绝支付母亲好几年费用后,母亲将其告上了法庭。
最终,法庭判定小儿子签署合同时已满20岁,同时支付得起合同金额,因而小儿子需向其母亲支付近100万美金。
据台湾民法表示,成人有责任为年迈的父母提供养老服务。不过这个案子仍然被认为是罕见的,因为它涉及到了亲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