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一见钟情只需要30秒的时间。英国科学家通过大规模的 “速配约会”实验发现,如果一对男女在刚认识的30秒内没有印象深刻,后续基本没戏。我的一个女朋友最近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非常得意地向我证明了:30秒太长,长得不够浪漫。她的一见钟情只需要三秒,一、二、三,就这样,爱上了。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女朋友淼淼前段时间去异国出差,在乘坐计程车去往下榻酒店的途中,等红绿灯的时候,一转头,与对面车窗内的一个男人碰巧四目相对继而相视一笑。淼淼说,“真的,我第一次知道一见钟情原来只需要三秒:第一秒,感觉全世界都静止了,只剩下他和我;第二秒,整个心都醉了;第三秒,我跟我自己说,你爱上他了。”单方面的一见钟情要是硬要追寻下去,往往是一出滑稽喜剧;除非是双方互相一见钟情,才有可能是一出浪漫爱情剧,当然演得不好也可能成为闹剧或者悲剧。淼淼说她很清楚这些,但就是因为那一眼那一瞬间,即使隔着半米距离还有两层厚厚车窗,她也能感觉出对方也有同样微妙的磁场,于是淼淼执意让司机跟住对方车子要找机会下车说话,没想到对方竟是去她本应入住的酒店开会。决定性的一刻是:车子一停下,这个男人先过来和淼淼说,我刚才在车窗里看见你的时候就想知道你的名字。
于是在后来的四周里,出差就变成了淼淼生活的复线,烈火烧干柴就成了主线。他们几乎每天都会抽时间见面,他会带着她看这个城市里他走过的痕迹,或者夜深人静的时候开车兜风,甚至是相对无言的静静待一会儿,都让人沉迷。爱情来得那么自然、流畅,让淼淼逐渐对此上瘾。终于有一天,淼淼对他表示自己如何地沉迷于这段感情不能自拔,并且暗示她甚至有种想留在这个陌生城市,和他一起生活,把一眼瞬间永恒化的想法。结果,他什么都没说,只是轻轻地,吻了她一下。
淼淼说,她当时简直比宋冬野唱的“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这让我感到绝望”还要绝望。绝望对于情商低的女人来讲可能是一条死路,对于情商高的女人却仿佛是清晨起床后昏昏沉沉时喝下的一杯黑咖啡,瞬间清醒了。“然后呢?”周围一众女友心急火燎地想知道故事结局,淼淼轻描淡写地说,“我也没再说什么,也只是轻轻地,吻了他一下。”
爱上一匹野马,于是你就去了草原,却被野马拒绝了终身拥有权,听起来有点尴尬,可是也比死赖在草原不走等着有一天“人仰马翻”强吧。
辗转听朋友提起他朋友的故事:一个非常优雅得体的中年女人,本来过着养尊处优的家庭生活,老公温润如玉女儿漂亮可人,机缘巧合爱上了她弟弟开的餐厅的合伙人兼主厨,为了和他在一起不惜抛夫弃女,闪电结婚。彼此相爱,倒是真的,但相爱不能解决一切问题,在一起生活之后他们年龄的差距和以前生活习惯的不同导致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最后只能承认:她以为是去追寻真爱了,结果只是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家庭主妇变成一个脾气暴躁的家庭主妇。
听说“一见钟情”这个词最开始是来自《西湖佳话》里苏小小与阮郁的故事。公子哥与名妓一见倾心,却被家族组织在一起,最后苏小小只能独自一人空守承诺,夜夜吟诗喝酒赋诗,成为了一个酗酒的文艺女青年,怎一个惨字了得。微博上流传的那句心灵鸡汤怎么说得来着,“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像苏小小那样,一开始她只是说“乃蒙郎君一见钟情,故贱妾有感于心。”我们第一眼爱上一个人,最开始的感觉只是感激庆幸能够遇上他,然后我们开始贪图去看第二眼,第三眼……逐渐想要无止尽地去了解对方,甚至幻想去进入彼此的生活,然后慢慢地开始要求自己成为对方生活里的唯一继而去掌控别人的感情和其他一切。第一眼的感觉慢慢被现实和欲望消磨得烟消云散,最后的结局可能是:我们以第一眼的感觉为借口,继续捆绑着自己和爱人,在世俗生活里,开始漫无止境的猜测、多疑、不安、焦虑、痛苦以及无理取闹,最后我们可能忘记了,第一眼爱上他的时候,可能只是想让他也温柔地看你一眼就满足了。忘记了自己“初心”,只惦记着把“一眼瞬间”变成永恒,你是不是太贪心了?
所以说,爱上一匹野马,那就应该去草原啊?骑一骑,就回家洗洗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