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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最光明的时代,这是一个最黑暗的时代。
从今天起,收拾行囊,告别友人,离开悠闲散漫的海边小城布莱顿,只身搬入伦敦的一间濒临泰晤士河的小公寓。房间朝南,没有空调,周日下午六点,热得像在越南。
告一段落了,我在布莱顿的留学生涯。
尽管我之前在布莱顿上学的时候没觉得这个小城特别惊艳,我的很多朋友也都不喜欢那里。但当我驮着巨大行李箱坐在开往伦敦的火车上时,我却开始热切怀念起关于那个城市的一切。
它附近的乡间还是很美的,特别是晴天时。沿着那条著名的south downs前行,穿过蔚蓝的海岸线,穿过山坡小羊村庄。没有手机信号,没有电子邮件,没有人总是装作听不懂你的英语。你就这么走着,似乎能走到英国19世纪的某种纯粹,似乎能接触到简奥斯汀的浪漫和哈代的漂移。然后你就这么行走着,在一个没有压力的,没有生存的,没有竞争的,完全放逐的,没有国界感的,土地。
离布莱顿很近的Lewes镇有一个pub,在Sussex的文青间广泛流传。我去过一个诗歌的open mic之夜。这对于中国文青来说绝对是一个新鲜事物。我们一直以来就是默默在键盘上敲的,很少在有酒有人的pub里,对着麦克风朗读自己的心内之作。然而我却是喜欢的——大学时当主持人当的让我很有话筒欲。
曾经在离marina很近的一个房车基地见过一个默默坚守自己理想的青年诗人,一贫如洗的白色破洞牛仔裤,不远处超市的垃圾场内捡来的晚餐。指甲因白天在建筑工地工作沾满的黑泥。我不禁感叹,“十指不沾泥”的文学青年,只能存活于古代吧。
在布莱顿一条以工人阶级文化著称的街道,London Road上,有一家铿锵古怪的独立书店。它的招牌古老到绝对来源于上个世纪。店堂窄小只容得下一张桌子。定期举行读者俱乐部。我曾看过打扮、身份各异的一圈人坐在缺了一条腿的桌子上,讨论《龙纹身女孩》。
在离布莱顿一个小时车程的一个小镇伊斯特本,号称“翻版布莱顿”的,有一家极有个性的破旧二手书店。周末关门的时候,店主特留满满两排书架的旧书,摆在店外,供人选购,没有任何上锁和摄像头。你看中任何一本,只要从店门寄信的口子里,塞一镑或两镑钱就可以了。这种小镇特有的信任感,也许在伦敦这种大都市中将特别难以找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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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个礼拜开始,我已经在伦敦上班了。Canary wharf 是一个特别金融的区域。我第一次去那里的时候很激动,尤其是穿过那座横跨泰晤士的桥到河对岸,望着来来往往的西装革履人士,觉得特别的有大都市感,仿佛自己离某种东西很近。
之前对自己在伦敦的公寓有着某种设想,就像《欲望都市》里的Carrie:在一个城市的中心区域,打开窗子,脚下就是繁忙的伦敦,来来往往的车辆,穿着时髦的各式人群,略有历史感的建筑,法国梧桐的树影……当我生活在布莱顿的时候,我望着远处重叠山峰的时候总觉得未来充满限制。而当我真正到达伦敦以后,布莱顿的纯朴,还是让人觉得某种勾魂。我的朋友米瑞安说这是因为每个人开始一段新生活之初,总对未来有着某种恐惧,所以你会开始不自觉地怀念过去。
我的人生,似乎从来没有重复过,总是从一个城市,迁徙到另一个城市。虽然说每一次离开都是我自己的选择,但是离去的瞬间,还是会伤感,特别伤感。我们都知道有时人性害怕改变,因为旧的东西相对安全。然而,对于我来说,我某种程度上热爱生活的挑战。
在我还住在布莱顿的时候,伦敦对于我来说总是一个神秘的所在。每次来的时候都觉得特别兴奋,特别有目的性,特别involve in something。
然而,真正住到伦敦以后,有时我却不禁问自己:伦敦在哪里呢?同样一个地标,可以有一千种不同的伦敦,可以有一千种不同层次的生活横亘在这里。城市越大,越容易让人迷失。地铁线路不熟最终会熟到烂,一切新鲜繁华的大都市都最终可能变成别人的梦想你的蜗居。这和在北京的感觉是相似的:总有无数的、更大的金钱或欲望充斥在你耳边,但你自己要最终清楚,你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正如狄更斯所说,这是一个最光明的时代,这是一个最黑暗的时代。在布莱顿和伦敦之际之间,校园和社会之间,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也全都直奔在相反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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