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飞机旅行本就是劳心劳力的一件事,一旦“巧遇”飞机晚点或恶劣天气,乘客们就不得不必须面对滞留机场的窘境。
欧盟日前宣布,航空乘客权利亟待提高,部分新规定即将出台保障乘客权益。
新规定中,航班一旦延迟12小时以上,航空公司必须为乘客重新安排另外一班航班。此外,部分特殊情况下,航空公司必须对乘客进行赔偿。
据悉,新规定将于2014年起开始实行,在航空公司与乘客易产生纠纷的问题上,也一一作出了明确规定。
欧盟交通部部长思姆·卡拉斯(Siim Kallas)说道:“乘客的权益不只是写在纸上,口头说说而已,这很重要,需要落到实处。”
“在问题产生的时候,我们需要依靠一个明确的章法来判断是非。”
他补充道:“对于被困的乘客来说,他们最想要的是能够早日到家,所以我们的目的的是为他们提供信息、照顾,并合理安排新的航班。”
瑞安航空(Ryanair)近日输掉了一起客户投诉,在这起投诉中,一名乘客因为从葡萄牙法罗镇(Faro)到爱尔兰都柏林(Dublin)的飞机延误,在机场滞留了7天。乘客共损失了1130欧元,欧盟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判决航空公司将如数赔偿。
欧盟解释为何出台新规则时表示,“乘客们普遍面临一个问题:尽管乘客具有权益,当问题发生时却不知道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一旦航空公司无视乘客的控诉,他们也不知如何是好。”
丹麦、德国以及英国的调查显示,超过20%的乘客得不到航空公司的回复,近50%的乘客并没有得到饮食以及住宿的安排。
(综合编译 李晓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