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上百个红头文件都管不住“嘴上腐败”,因为财务制度缺陷才是公款吃喝无处不在的主要原因。日前,中国部分知名学者认为,既然监管失策,那就应当用制度和法律的“杀手锏”来进行治理。
在接受《人民日报》受访时,中国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和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王建民。表示,必须早日用法律杀手锏整治“嘴上腐败”。
王建民指出,公款吃喝大行其道,其实是权力与利益交易的市场选择,权力腐败始于交易,交易需要场合,源于崇尚吃喝的传统,顺理成章,手握权力的人被请上了餐桌。
中国官方从来没有正式透露过公款吃喝的消费总额,但是据《人民日报》提供的数据,据不完全的统计,中国公款吃喝开支1989年为370亿元,1994年突破1000亿元大关,2002年达2000亿元,2005年突破了3000亿元大关。
杨小军直言,要管住公款吃喝之风,“不能再用一般性要求、反复强调等办法,而应当用制度和法律手段进行治理”。
具体来说,可在三个方面入法入罪:一是设立公款吃喝罪。对超出公款吃喝限制且数额较大的公款吃喝,可以考虑纳入刑法范围,严厉惩治公款大吃大喝。参与吃喝之人,均可定罪入刑,或者是对其中级别最高的官员定罪入刑。
二是对于超出公款吃喝上限但数额不大的,可在法律上规定由参与吃喝之人自己负担;已经报销入账的,负责退赔。
三是对公款吃喝财务造假之人以贪污罪定罪量刑,予以惩治。就公款吃喝报销的情况看,不少都是以其他名义科目报销的。如果对公款吃喝治理措施更加严厉,造假之事可能会更多,必须堵塞漏洞,严厉惩治财务造假之人。
杨小军指出,设立 “公款吃喝罪”还必须与强化财政透明和财政监督同时进行。
涉及“公款吃喝”在内的三公(公务接待、公务出境、公务车)消费一直是受中国社会舆论非议的课题。
前阵子,“国酒”茅台酒因为价格飙升,10年涨价10倍而成为舆论谈论焦点。一瓶53度飞天茅台从10年前的200多元,涨到目前的2000元以上,连深圳市委书记王荣也说,“茅台那么贵,如果不是公款消费绝对不会到那个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