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2011年12月27日发布消息称,对中国当前热情高涨的黄金交易进行规范,其中明确指出,禁止自设“黄金交易所”进行违法交易。
通知规定,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正在筹建的,应一律终止相关设立活动;已经开业的,要立即停止开办新的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自2001年黄金流通管理体制改革以来,中国黄金市场发展十分迅速。但同时,受黄金交易价格上涨较快、投资者投资热情高涨的影响,也出现了部分地方、机构自设交易所(黄金交易平台)的现象,这些交易所违法违规问题突出,风险逐步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