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9日,“抗美援朝志愿军老兵三人摄影展” 在山西平遥开幕,其中一位老兵摄影师在展示送给志愿军的杯子。(图片来源:中新社)
抗美援朝老兵指的是1954年10月30日之前的入伍的士兵。目前,中国对朝鲜战争退伍军人的补助政策主要依据2013年10月1日发出的《民政部、财政部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从2013年10月1日起,残疾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
“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5%,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60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同时,此次国家还将享受待遇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85元提高至32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经费。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3630元、42250元、40870元,分别比2012年提高了5690元、5510元、5330元。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386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7970元。
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第20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3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截至目前,中国政府共安排2013年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302亿元。
以下表格为抚恤金标准表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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