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
1987年
因爱滋病防治的需要,性教育至1987年开始在英国学校的健康教育范畴之下取得一席之地。
1988年
《1988年教育改革法》(The Education Reform Act 1988)颁布,首次明确规定了英国学校应该开展性教育。
1991年
自1980年代末,英格兰和威尔士开始实施全国课程计划(National Curriculum)。在1991年后,“健康教育”被该计划列为跨科目的五项议题之一,隶属于该议题的“性教育”(Sex Education)也因此正式成为全国课程计划的一部分,但当时还并非正式科目。
1996年
《1996年教育法》(The Education Act 1996)颁布,要求中小学须向学生提供部分内容的“性教育”,还明确指明中学阶段必须让学生了解性病与爱滋病的相关知识。
1999年9月之后
英国的全国课程计划修正,将之前的“性教育”改名为“性与关系教育”(Sex and Relationship Education)。
2000年
英国政府出版《性与关系教育指南》(Sex and Relationship Education Guidance),对“性与关系教育”的内涵、目的以及教学策略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同年出台的《2000年学习与技能法》(The Learning and Skills Act 2000)也有相关的规定,并明确规定“青少年要学习有关婚姻的本质,以及其对家庭生活与养儿育女的重要性”、“性教育内容必须考量学生的年龄、宗教与文化背景”等。
现状
根据全国课程计划,所有公立中小学的学生必须学习隶属于“科学”科目下的“性与关系教育”的内容;11岁以上的学生还必须学习隶属于“公民教育”下的“性与关系教育”的内容;其他隶属于“个人、社会、健康与经济教育”下的内容则为非必修内容。
中国
1904年
清政府颁布和实施《奏定中学堂章程》,标志着中国中学生物课程正式设立,其中有一部分内容是人体生理卫生,但此时并不涉及“人的生殖”等内容。
1929年
民国教育部颁布《初级中学生理卫生暂行课程标准》,在“教材大纲”内明确规定应讲授“性的发育行为和责任(注意青春期发动时期的身心变化)”。
1932年
《初级中学卫生课程标准》、《高级中学卫生课程标准》颁布,关于“人的生殖”的内容,在国家制定的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中有了正式的地位。此后出版的教科书,几乎都会介绍“人的生殖”。
1949年-1970年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的三十年中,生理卫生教育的情况有些反复。1951年出版的生理卫生教科书对“人的生殖”介绍非常详细。但后来相关内容却经历被删除又恢复的反复过程。
1978年
学校课堂中的生理卫生课已有与性教育有关的内容。1978年出版的《生理卫生》教材用了一章来介绍“人的生殖”。
1992年
中国卫生部、中国教委、中国爱卫会联合发布了《中小学生健康教育基本要求(试行)》,且按照年龄和内容分为小学生健康教育大纲和中学生健康教育大纲。
1996年
中国教委基础教育司专门发出通知: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措施,逐步普及和提高青春期教育工作。这标志着中国性教育进入了探索阶段。
2002年1月
中国第一部专门关于青春期“性教育”的系列教材面世,虽然争议不断,但该教材仍被视为是中国性教育开始走向制度化的标志。
2004年
北京、重庆、深圳启用了性教育试点工作,教材尺度问题曾一度引起保守派人士的非议。
现状
性教育尚未被明确列入中国的全国性教育课程大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