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周刊记者:薛章)
自英国引入移民计分制以来,所有非欧盟移民申请工作类签证、学生签证等都必须达到相关的英文要求。但在初期,语言规定还并未针对通过配偶签证等形式来英的申请者。
但从2010年11月29日之后,英国移民计分制开始对海外配偶来英和来英注册结婚的人士,引入英文必须达到A1水平的规定。英国政府对配偶来英增设“语言门槛”的规定,自提出到实施,一直备受争议。《华闻周刊》记者了解到,各方的挑战主要从政治、法律及经济方面展开。
政治“不正确” 法律有冲突?
在政治层面的挑战,主要围绕该规定背后的“阶级”和“贫富”歧视展开。一个代表性的观点认为,要求配偶来英必须达到一定英文水平的要求,虽然第一眼看上去,就像英国内政大臣特蕾莎·梅反复强调的那样,能更好地“促进社会融入”,但实质却是“嫌贫爱富”。
反对者认为,新的语言规定,首先只针对非欧盟的移民配偶,也就是说欧盟的移民不会受到影响。而对非欧盟国家的移民配偶来说,也并不公平,因为在这些国家中,生活在相对富裕的城市地区的精英大都精通英文,也不会受到影响。受影响的,只有那些生活在贫困乡村的人们。每个人结婚和组建家庭的权利都应受到保护,但英国政府的这项针对配偶来英团聚以及来英结婚人士的语言规定,却似乎在告诉人们,你有权和任何人结婚、组建家庭,只要他们不是穷人和未受教育的人。
反对者还认为,要求申请者在获得配偶签证之前必须通过“英文考试”的规定,有“多此一举”之嫌。因为在现行的政策中,他们的配偶签证只有两年,两年后他们如果想要获得英国的永久居留权,需要通过关于英国生活和语言的考试,本已有一个不低的“语言门槛”,再增设一道门槛,实在多余。
法律层面的挑战则主要是抓住该规定与欧洲人权公约(ECHR)的冲突展开。2011年7月27日,现年54岁的印度裔英国公民拉施达·查菩提女士(Rashida Chapti)和57岁的印度籍丈夫瓦利·查菩提Vali Chapti)向伯明翰高等法院提出司法复核请求,挑战英国内政部强制要求非欧盟配偶来英团聚必须通过英语测试的政策。
代表查菩提夫妇的英国御用大律师曼基提·吉尔(Manjit Gill)在伯明翰高等法院法庭上说,内政部关于英语水平测试的新规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家庭生活权、第12条夫妻婚姻生活权和第14条所有人不受歧视的权利。他说,该规则对于一方已经获得英国国籍的夫妻而言,更是一种带有“种族歧视”的危险性条款。他表示,任何阻止配偶团聚的法规,都是违反基本人权的,因而不能被接受。
到目前为止,此项诉讼仍在进行中,尚未做出最后判决。由于英国实行判例法体系,按照“遵循先例”的原则判案。如果查菩提夫妇能在该项诉讼中获胜,那么内政部关于配偶来英团聚的语言规定将丧失合法性,对众多受该规定影响的人士意义重大。
经济账难算 实践背离初衷
反对增设配偶来英“语言门槛”的人士曾建议政府通过更为人性化的方式,来促进移民的融入。其中包括让政府向外来移民提供更多的语言培训课程,让他们在来英之后能够迅速提高英文水平,融入本地社会。
但由于财政等各方面的因素,英国政府近年来的系列措施,却走向了相反的方向。从2011年秋天开始,那些初到英国、缺乏基本英语技能的移民,如果要参加基本的英文课程(English for Speakers of Other Languages,简称ESOL),必须支付学费,可达400镑到500镑。
受访华人向记者表示,无能力支付这笔费用,可能会放弃参加ESOL课程。ESOL这种基本英语技能的课程,一直以来是很多外来移民在英国学习英文、融入本地的“第一步”。在此之前这“第一步”曾经是免费的,现在却人为地提高了学费门槛,让不少移民“望而却步”,在经济成本面前,英国政府在实际操作中,或不得不与“促进社会融入”的初衷,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