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过去的周末,长生生物的疫苗事件引爆舆论焦点:因内部员工举报,长生生物遭药监部门立案调查并收回药品GMP证书,责令停止生产狂犬疫苗。而这不过是掀开了黑幕的一角,很快长生生物又被曝出更大的丑闻:2017年生产的25万支“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简称“百白破”)检验不符合规定,这25万支疫苗几乎已经全部销售到山东,库存仅剩186支。也就是说,有近25万支疫苗已被注入儿童的体内!一时间全国上下群情激愤。
我们不禁要问,长生生物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胆量?为什么长期以来拿千万人的生命当儿戏?其实这绝非偶然现象。冷静思考一下,我们就不得不承认一个残酷的事实:中国私企违法经营的成本极低,而违法行为的潜在收益远高于违法成本。这才使得许多中国私企铤而走险,而不承担任何社会责任。
就拿长生生物的百白破疫苗来说,吉林省药监局于2017年10月对长生生物处以344.29万元的罚款。可叹的是,我国某些法律法规的制订者,对于钱的概念恐怕还停留在20世纪80年代,以致他们以为“相当于销售额的3倍罚款”就已经是一笔巨款了,对资本市场完全没有概念。长生生物现在是高俊芳家族绝对控股的A股上市公司,随便减持一点股份就可以套现几个亿。344.39万元的罚款,对长生生物来说简直九牛一毛,更谈不上任何惩戒作用。由此可见,我国许多法律法规确实需要与时俱进了。
虽然欧美药企也有生产事故和产品安全问题,但整体上要比中国私企少得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欧美发达国家的市场监督处罚力度更大,再加上司法制度的共同作用,导致药企的违法成本很高。英美法系的侵权责任法支持集团诉讼(Class action),这对药企来说绝对是避之不及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集团诉讼是指一个或几个人为了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代表他们向法院起诉,法院的判决对全体产生法律效力的诉讼制度。与单独提起诉讼相比,集团诉讼可简化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费用,并且对由共同的法律问题或事实问题引起的案件进行统一审理。集团诉讼的判决具有直接扩张的效力,所有未表示退出的当事人都适用该判决【1】。
这意味着,在有关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问题的诉讼中,只要少数受害者胜诉,所有的受害者都会自动得到赔偿。这种集团诉讼,即使大型药企也招架不住。历史上一个很著名的案例是,默沙东生产的解热镇痛剂Vioxx因为引发许多新血管系统不良反应,遭到美国患者的集团诉讼,迫使默沙东于2004年将Vioxx做退市处理。而且默沙东预判很难扳回官司,与其输得极为难看、名声扫地,还不如主动寻求和解。所以,在2017年11月,默沙东宣布将拿出48.5亿美元寻求与47000名患者的和解【2】。
然而,中国现行的民法并不支持集团诉讼,以致药物受害者在药企面前处于绝对弱势地位,很难通过合法途径获得适当的补偿。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是中国乳协协调有关责任企业出资筹集了总额11.1亿元的婴幼儿奶粉事件赔偿金,并不是民事诉讼的结果。长生生物的25万支问题疫苗,如果放在欧美发达国家,赔偿金额将是天文数字。痛定思痛,必须承认,我国法制不够健全客观上导致了长生生物等不法药企的肆无忌惮。
中国私企违法成本低,并不限于医药行业,而是多个行业的普遍现象。在这里我们应该探讨一个并不那么遥远的案例。
2008年,襄汾县“9·8”尾矿溃坝重大责任事故导致254人死亡,省长孟学农由此引咎辞职。此后山西省政府开始对私营煤矿进行强行国有化,2010年以后,矿难频发的状况就得到了根本的扭转。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立竿见影的转变?这是因为私企和国企的管理者对于风险和收益有着完全不同的观念。
在煤老板看来,投入安全生产建设的每一元钱,都如同从自己腰包里掏出来的利润;而用于安全生产建设的投资,不见得有直接的经济回报。反过来说,即使不在安全生产建设方面投资,矿难也是小概率事件,不至于天天都出人命。只要死的矿工不算太多、够不上“重大事故”,赔点钱也就“摆平了”。按照当时一条命8-10万元的“价钱”推算,矿上就算一年死掉10个人,赔偿总额也不过百万元,这个金额远低于安全生产建设和升级所需的上千万元投资。所以,煤老板的算盘就是——违法生产的收益远高于风险,应当有水快流,开工一天就先挣一天的钱。
为什么山西对煤矿进行国有化之后,矿难很快就消失了?因为国企一旦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首先追究领导责任,整套领导班子、党委成员将仕途尽毁。如果因为安监事故被国企扫地出门,这些国企经理人基本就残废了——他们将失去国家干部身份,中年才到手的副处级、正处级待遇全废了;而且离开国企后,他们没有可能在就业市场上找到一份前途和待遇与从前相似的工作。从另一方面来说,煤矿挣的钱又不是直接揣进他们自己的腰包,用于安全生产建设的正常支出,并不会显著影响国企经理人的收入水平。因此在国企经理人看来,违法生产的收益远低于风险,他们没有理由拿自己的后半辈子去铤而走险。正因为如此,安全生产很快就抓上来了。
在现实中,中国私企不仅违法成本低,而且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同样很低。说的更直白一些,就是——有本事闯下大祸,没本事补偿社会。2015年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就是由于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仓库爆炸而造成。2014年10月17日至2015年6月22日,瑞海公司在无许可证、无批复的情况下,从事危险货物仓储业务经营;该公司平时的安全管理形同虚设。“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之后,国务院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认为两次爆炸当量之和相当于445吨TNT炸药。这次事故造成165人遇难,798人受伤,8人失踪。截至2015年12月10日,已核定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人民币,其他损失尚需最终核定【3】。问题在于,瑞海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过5000万元,完全没有能力承担巨大的赔偿责任。即便事后瑞海公司关门,董事长于学伟被判处死缓,也不能弥补一百多个破碎家庭的损失,更不用说周边那些被炸得一塌糊涂的企业和住宅。事已至此,群众只能干瞪眼、白吃亏。
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国有企业确实存在制度上的优越性。首先,国企经理人不存在通过违法生产牟取暴利的主观动机,企业运营能够兼顾利益和社会责任。2016年中国疫苗事件涉及18个省市的问题疫苗,涉案金额达5.7亿元,主要经营和运输者在此前的6年时间内大量供应无效或过期的疫苗。此后国家大幅度提高了医药物流企业的准入门槛,私企纷纷退出这个领域,使得国药控股和华润医药这两家国企基本上对医药物流构成了自然垄断。此后,医药物流领域确实再没出现严重问题。
其次,国企的体量和价值观,决定了其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远高于一般私企。如果国企确实因为自身错误导致事故,对群众、对社会的补偿由国家信用兜底,还是容易到位的。2011年“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造成40人死亡。事故发生之后,善后工作组将遇难者赔偿标准为91.5万元,而且很快到位。此后中国铁路下大力气升级软硬件,切实加强管理,终于在几年后重新打造了安全运营的口碑。
既然国企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确实存在制度优势,为什么总有人天天唠叨“国企不行”?现在看来,否定公有制经济、坚定认为“国企不行”的体制内人士就没有不腐败的。这些腐败分子主要分为两拨:
一拨人是某些私欲膨胀、急功近利的官员,典型的代表就是现已身陷牢狱的仇和与王珉。仇和在宿迁任职的时候把当地国企和公立医院卖了个精光——把它们搞好多麻烦?还不如当场变现,这样财政收入比较好看。王珉担任吉林省委书记的时候,大肆出售吉林省属国企,掀起新一轮“下岗潮”。王珉的肆无忌惮最终引发了震惊全国的“通钢事件”,为激进的国企私有化画上了休止符。
另一拨人是致力于“化公为私”的国企高管以及他们的“保护伞”,长生生物的董事长高俊芳就是典型代表。长生生物是一段国企改制的黑历史的写照:长生生物是原卫生部直属的6大生物制品研究所之一,母公司是“长春高新”,一家由职工参与发起的国企。根据2003年的年报,手握甲肝、狂犬病疫苗等印钞机的长生生物,年净利润达1888.3万元,是长春高新旗下业绩最好、人均产值最高的公司。而母公司选择将现金奶牛宰了卖钱,无异于自毁长城,更何况每股售价2.4元,远低于市场报价。而完成对长生生物私有化的人正是高俊芳,是这家国企当时的董事长兼总经理。长生生物被私有化之后变成了一家家族企业,高俊芳的儿子张洺豪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丈夫张友奎任副总经理兼销售总监,其他的重要岗位,也均由高俊芳的亲属控制。
这种国有资产私有化的路子被扒出来一看,也是够魔幻:买家卖家是同一个人,在“管理层收购”的幌子下,国企一夜之间变私企。更耐人寻味的是,2003年长生生物的国有股权转让价合计4161.6万元,而高俊芳当年的年薪不到6万元。那么用于国企私有化的这笔巨款又是怎么来的?要说这不是黑历史,恐怕没人信。
腐败的国企高管咒骂公有制,可不是简单的“吃饭砸锅”——这些人心里很清楚,国有企业永远不能变成他们自己家的提款机。只有先把国企私有化了,才能放心地、不顾吃相地大快朵颐。高俊芳的儿媳妇整天在社交媒体上炫富,一会儿豪车,一会儿直升机,底气不就是这么来的吗?
由此可见,东北地区在世纪之交的许多“国企改制”事件中,改制与为国企脱困毫无关系。许多被强行改制的国企,恰恰是经营状况良好、正在盈利的国企。腐败分子都是捡着肥肉抢,哪有真心想帮企业脱困的?例如沈阳的辉山乳业,在效益很好的时候被地方领导拍板、放上了“国企改制”的案板。此举激发了辉山乳业职工的极大反感,他们把运输牛奶的大卡车开到沈阳市府广场抗议。此后的事情众所周知。辉山乳业被强行私有化,好端端的国有资产变成了私人提款机。但是再好的企业也架不住败家子的挥霍——2017年辉山乳业陷入百亿债务风波,目前尚未解决。危机爆发后,不但债主上门逼债,辉山乳业内部也连续发生一系列重大变故,直至在港股市场被勒令停牌。放一张辉山乳液的历史股价图让大家好好感受一下:
与长生生物、辉山乳业相似的国企改制黑历史,在东北大地上不计其数。时至今日,曾受尽辛酸和折磨的东北老百姓,一听到“国企改制”这四个字就本能地心生反感。世纪之交,国企改制的黑箱操作,极大地助长了黑土地上的腐败,恶化了当地的政治生态。发生在2011-2013年的辽宁拉票贿选案中,许多涉案人员是所谓的“民营企业家”,也是当年侵吞国有资产造就的暴发户。这些人手里有了钱,就忙着制造更多的糖衣炮弹,向上层建筑发起进攻。有这样的人在东北呼风唤雨,东北还能好吗?
2019年将是改革开放40周年。值此重要时刻,倒是应该将改革开放以来的各项政策好好梳理一下,给予公正客观的评价,这样才能起到教育全党和人民群众的作用。
参考文献:
【1】MBA智库:http://wiki.mbalib.com/wiki/集团诉讼
【2】纽约时报:https://www.nytimes.com/2007/11/09/business/09merck.html
【3】维基百科:https://zh.m.wikipedia.org/wiki/2015年天津港危化品倉庫爆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