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洲网报道,澳大利亚一位名叫赫斯特(David Hingst)的职员状告其主管肖特(Greg Short)虐待他,包括冲其放屁,然而法官近日做出裁决认为,在办公室放屁不属于职场欺凌。
报道称,赫斯特曾于2008年至2009年在位于墨尔本的澳洲建筑工程公司(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Australia)进行工作。他声称他的主管肖特虐待他,包括冲其放屁。
赫斯特对法院表示,他的上司肖特经常会向着他的方向“抬起屁股冲他放屁”。赫斯特还曾向肖特喷洒除臭剂,并称他为“臭味先生(Mr Stinky)”。
他表示,这种虐待导致其抑郁、焦虑而且身体受到了伤害。此外,他还表示自己遭到了不公正的裁员。为此,他提出了180万澳元的损失赔偿金。
不过维州最高法院(Victoria Supreme Court)的法官扎米特(Rita Zammit)却站在了拒绝这些说法的被告一方,虽然扎米特也承认赫斯特遭遇裁员的事实。扎米特表示:“我不接受原告所提供的对于肖特在办公室放屁的频率或是针对原告的证据。”
肖特则表示,虽然他记得自己曾经放过屁,但这并不是有意冒犯他的同事。一名证人还表示,造成冒犯可能是由于文化上的差异,因为赫斯特是土生土长的德国人,对于放屁这种事可能不像澳人那样容易接受。“我们澳洲人就是这样长大的,你可以接受它,或者认为这不足挂齿。”肖特暗示赫斯特不明白这是在澳开玩笑的一种方式。
据悉,在18天的审判期间,共有15名目击者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