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pub,bar,club,也许翻译成中文都只有一个词语——酒吧。但是,它们在英国的真正含义,是迥异的。
Bar或许和中国的“酒吧”相似。然而Pub和Bar是不大相同的。pub更家庭一些。我有见过别人一家三口去pub的,但没见过有人拖家带口去bar。我个人认为,bar更适合商务场合或约会,更成人化一些。
在曼彻斯特,我去过一家叫John Gilbert的pub。那是一个典型的英国放松夜——周五晚间。一推开pub的百叶门,复古的装饰和放松的音乐,立即扑面而来。年轻的经理有礼貌地向你点头致意。这时,配上古老的英式装修风格和颇有年代的古董、木头桌椅、壁炉,一切开始显得贵族气氛起来。
我和朋友选择了一个靠窗的座位。那是在一扇幽静的长窗边,吊灯闪着昏黄的灯光。这种暧昧的黄色衬着长窗边坠着的红色显得有一丝凝重和神秘。而窗户玻璃上有些许朴素的彩色,似乎努力在叙述什么图形,而终于被它自身的色彩所冲淡,一下子飘荡进窗外鲜活的流光溢彩中去了。。。。
沿着窗玻璃修长的轮廓,缀了一圈极窄的图案繁复的锦绣。它不像教堂彩窗全部是彩色并且试图说一个圣经故事。它只是一种狭长优雅的装饰,宁静古稀而美好。
我点了中熟的苏格兰Augus牛排,喝了一杯经典的长岛冰茶——我就是喜欢鸡尾酒的。我边轻松地和朋友聊天,边悄悄观察周围的人群:刚下班的西装男解开领带、挽起衬衫袖子很放松地喝一杯beer;一群一群的女孩打扮得非常热辣的have a girls’ night;还有一些约会的情侣。靠窗的座位能看见绿色的树林,和酒吧的热闹一动一静。
后来又去过一家红酒吧,但印象最深的却是其间的洗手间。方格地砖,每个隔间的门都是古老的、木头质地很好的厚重雕花木门,一排棕红色的洗手台庄严而立,镜子旁边的灯光照得整个洗手间亮如白昼。人很少。门把手是擦得发亮的古老黄铜。这种装饰,无比让我想起库布里克的电影《闪灵》。
开学前去过苏格兰一家哥特风格的酒吧。酒吧里19岁的正准备和女朋友养育一对双胞胎却不准备结婚的苏格兰小伙对我说,哥特摇滚风格的音乐,多喜吟唱死亡、空虚、棺材等极端题材。喜欢这种风格的人会在自己身上穿很多环,然后涂黑色唇膏、脸上用最惨白的粉底,装扮成僵尸的颜色。在这种酒吧里,我点的鸡尾酒都叫什么Devil’s drink,其实不过是杰克丹尼威士忌配一点其他的酒和diet coke。
在爱丁堡的第二晚我去了一家有现场音乐演奏的威士忌酒吧——去苏格兰,当然是要喝威士忌的。那间酒吧的歌手是一个来自美国的长发男子,专门翻唱欧美一些七十年代比较经典的folk music。我要了一杯店主推荐的苏格兰威士忌,开始听他静静吟唱。旁边来自伦敦的在银行工作的男子,很热忱地给我介绍起歌手正在唱的歌。他对我说他去过香港,听过京剧。
之前大学里有个英国同学叫丹尼,他家里就是开pub的,而他从小就在pub里长大。他对我说,pub其实来源于英语里的public place,是一个众人可以欢聚共享的公共场所。我又想起之前去康沃尔的渔村旁的100多年历史的小pub,店堂矮小,进去后几乎每个人都会向你点头致意,有人还会简短地同你攀谈几句。几杯酒过后,总有可爱的胖胖的渔夫当众吹嘘自己的渔船生涯。这种地方真的让我很温暖,而这种酒吧,似乎是我无论在北京的三里屯或是后海都没有体验过的。那些酒吧,似乎专为烧钱而设。
卡佛在《凉亭》里说:喝酒很有趣。而英国人又是以豪饮著称的。好在老外是不劝酒的。于是在英国,或许我们真的可以在业余时间,去bar或pub里小酌一番,享受英式饮酒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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