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项目开放: 跨境人民币贷款敲定第一单
2013-01-04 00:00:00 1134 0 2012年12月30日,中国金融新区——深圳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启动后的“第一单”已基本敲定。这笔数亿元的贷款将由香港恒生银行与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 “前海控股”)“携手”完成。 2010年8月,中国央行允许部分境外机构进入境内银行间债市;2011年12月,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启动试点;加上本次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开闸,境外人民币回流的债券、股票、贷款三大渠道已全面打通。 “有序放开人民币跨境资本项下业务,可以使可兑换的步伐在稳的基础上迈得更大一些。”人民银行副行长胡晓炼近期在2012第一财经年会·金融峰会上表示,本币资本项目跨境业务本身就是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重要内容。 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开闸,在扩大人民币回流渠道的同时,也将资本账户可兑换向前推进了一步。12月27日晚间,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网站上发布公告称,《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已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批复,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正式启动。 《暂行办法》规定,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的用途应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用于前海的建设与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则负责对前海企业获得香港人民币贷款实行余额管理。 前海控股于2011年12月28日成立,注册资本1.5亿元,深圳前海管理局为其全资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