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华裔美军士兵陈宇晖(Pvt. Danny Chen)死于阿富汗军中一案中,最后一名也是涉案的最高军官——中尉施瓦茨(1st Lieutenant Daniel Schwartz),上周在通知陈宇晖的家属后,正式被军队除名。至此陈宇晖案正式完结,却无一人承担应有重罪,华裔社区及美华协会纽约分会负责人欧阳萧安对此表示失望。 据《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报道,官员表示,该处理结果由施瓦茨提出,经由检察官批准,并且已在两周前与陈宇晖的父母进行过协商。 2011年10月,陈宇晖在阿富汗服役时,无法忍受其他士兵的欺凌而自杀,施瓦茨时任陈宇晖的排长。该案涉及8名士兵和军官,施瓦茨被控玩忽职守,“没能在队伍中营造出士兵间不分种族相互尊重的氛围”,以及“没能及时阻止下属欺凌和带种族色彩辱骂的行为” 陈宇晖案于今年7月在军事法庭开始审理,其他7名被告均已被审理。 首名被告陆军中士亚当·M·霍尔库姆(Adam M. Holcomb)被判过失杀人罪不成立,仅获两项轻罪,而所接受的惩罚仅为入狱监禁1个月; 第二名被告奥夫特(Ryan Offutt)被判6个月徒刑,同时降级至普通士兵,并受到不良行为开除军籍处罚; 第三名被告布莱恩·杜加斯(Blaine Dugas)被判三个月监禁和职务降低一个级别的处罚,仍保留军职; 第四名被告中士特拉维斯·卡登(Sgt. Travis Carden),被判凌虐罪和虐待罪成立,降军阶一级以及判罚20天的工资,大约1800美元。 第五名被告托马斯·波特·柯蒂斯(Thomas Porter Curtis)被判服刑3个月,降级到普通士兵; 第六名被告军士赫斯特(Sergeant Hurst)被判玩忽职守罪,判处45天劳役,并将其军衔从E-5降到E-4; 第七名被告安德鲁·范·博克尔军士(Andrew Van Bockel) 仅被判降级、强度劳动60天和训斥。 至此所有的被起诉军人均完成审批,无一军官需要承担严重罪责。一直跟进并推动案件进展的欧阳萧安对此表示失望,她说这些军队的领袖不仅渎职,更加把自己下属的性命置之不顾,这些人根本就没有资格留在军中。 现在军事法庭的审判已经完结,美国议会仍然需要通过立法,来确保这些为国家付出性命的军人,不会再在军中,因为种族不同而遭受霸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