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未作废移民申请处理方案出台 180天内审完
2012-07-27 00:00:00 878 0 据加拿大《世界日报》报道,加拿大联邦移民部16日针对未因C-38法案生效而作废的申请案,提出审理计划和时间表,要求这些申请人在60天内填写新表格(new forms),只要没有其它特殊状况,移民部会在收件后180天内审理完成。 状告移民部官司的提告人现已增至1200多人,其中2008年2月27日前送件,今年3月29日前尚未审理完成者约1100人,移民部坚称,这些申请人的案件仍将因为C-38法案正式生效而作废。但参与诉讼者中,有165人的案件不会被作废,其中35人虽为旧案(Pre-C50),但已审理完成,另有110人为2008年2月28日以后送件,但受“第一号部长指示”(MI1)影响的申请人。 代表部分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律师李希(Tim Leahy)表示,由于移民部拒绝承认今年2月双方所达成协议、让其它1100名原告适用法庭有利裁决,李希在上月底向联邦法庭提出动议,要求法官强制移民部履行协议。李希强调,他不同意移民部所谓相关积案随着C-38生效而作废的说法,就算案件已作废,但协议仍然可执行,他相信联邦法官会认同他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