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鼓励民资进入学前和学历教育领域
2012-06-29 00:00:00 969 0 中国教育部日前表示,将拓宽民间资金参与教育事业发展的渠道,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领域。 今后,社会力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独立举办、合作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民办学校、参与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渠道。特别鼓励和扶持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 允许境内外资金依法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外商可通过中外合作办学的境外一方依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参与合作办学。鼓励民间资金与中国境内学校合作,参与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依法举办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境外资金的比例应低于50%。鼓励民间资金与中国境内学校合作赴境外办学,增强中国教育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