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高度关注的中国深圳唯冠与美国苹果商标之争又有新进展,上海浦东新区法院驳回唯冠要求责令被告苹果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申请,本案中止诉讼。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月22日开庭审理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的侵害商标权纠纷,不过在上午长达三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双方仅提出证据和质疑,而法院方面当日未做任何决定。
法院称,申请人深圳唯冠的申请获得法院支持的前提条件之一是,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而本案中,被申请人苹果销售的“iPad”平板电脑来源于美国苹果公司,美国苹果公司等与申请人之间就涉案商标因转让合同引起的权属纠纷正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中。在该院作出终审判决前,涉案商标权归谁所有尚处于不确定状态,因此在美国苹果公司使用“iPad”标识是否构成侵权尚难定论的情况下,认定被申请人销售“iPad”平板电脑构成侵权尚缺乏依据。因此申请人要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予以驳回。
唯冠与苹果的商标权之争近期呈愈演愈烈之势,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深圳唯冠是否在中国大陆拥有“iPad”的商标权以及进一步的苹果是否侵权。